登录会员系统会员注册 ┊ 网站帮助 ┊ 英文版
会员名: 密码:
在线咨询
■ 本页位置:首页资讯中心 → 详细内容
广东省开展消防产品身份证标志“飞行”检查
来源:中华阻燃剂网  |  日期: 2008-7-15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通知》(公消[2007]502号)和《关于在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加强消防产品及阻燃制品监督检查的通知》(公消[2008]315号)要求,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强力推进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推动广东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的全面实施,切实提高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广东消防总队的工作安排,7月上旬,广东消防总队组织2个专项检查组,对部分防火门和消防应急灯具生产企业,特别是针对被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暂停型式认可证书的企业,对其执行身份证标志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即采取事先不打招呼、不告知具体检查时间、不告知具体检查内容的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生产企业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了文件化的消防产品身份证标志的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别是被暂停型式认可证书的生产企业,能够认真查找自身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有效整改,同时参加了评定中心组织的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培训,有效使用、管理身份证标志的意识明显增强,能充分认识到实行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是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现实斗争的需要,是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举措。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标志的行为,被暂停型式认可证书的生产企业自证书暂停之日起,未发现有进行生产、销售行为。

今后,广东消防总队将利用配备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配套检查仪器,在建审、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各项消防执法工作中大力开展消防产品身份证标志的检查,同时将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推进工作和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三基”工程建设和年度工作考核、执法考评的内容。

加入网络收藏夹】 【打印稿件】【 】【关闭
[最 新 资 讯 ]